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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阿采跟丁丁5/2已經迎娶外加宴客完畢。

但是,身分證上的配偶欄還是空的~~~

這代表甚麼呢?

就是我還不是丁丁的法定繼承人(喂!!!)

 

開玩笑的啦~

 

結婚登記有甚麼好處呢?

我想到的是我每年報稅可以申報公公婆婆當撫養人耶!這樣是不是明年就不用繳稅了?

今天特地跟公司請了兩個小時的假,回家拿原先到戶政事務所拿的結婚書約與印章。就跟丁丁兩人直奔北區戶政事務所了。

 

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呢?

  1. 身分證
  2. 印章
  3. 結婚書約
  4. 戶口名簿(可不帶,看底下說明)
  5. 雙方要到場
  6. $100(換身分證$50x2)

 

注意事項:

  • 照片可帶可不帶,就端看你有沒有要換照片?!沒帶照片就沿用舊的身分證上的照片。
  • 印章一定要帶,以防要修改資料的時候可以蓋印。
  • 結婚書約可以先到家附近的戶政事務所免費索取,或者上各戶政事務所下載,在此提供台南北區戶政事務所的結婚書約。點連結進入,會有個"結婚書約"。看是要下載word、pdf、Odf檔都可以。
  • 戶口名簿不管新娘有沒有要遷戶一定需要,但不一定要帶。需要的原因:你的配偶欄要多個人名。沒有帶的話,戶政單位會通知戶長去做更換戶口名簿的動作。
  • 雙方到場這個不用多說明了吧?!如果連這一點時間都撥不出來,那你們還是別結婚了吧!結婚後比這更瑣碎的事情多著呢!
  • 費用的話,如果有同時要更換兩份戶口名簿,需要再多帶$60(戶口名簿更換費用$30/份)。

 

看起來好像很複雜,事實上不會的!!!

重點就是兩個人手牽手,帶著結婚書約(2個見證人先親筆簽名)、身分證、印章、$100,然後挑個良辰吉時,到你最順眼的戶政事務所,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成功嚕!!!

 

如果,看完後還是很不安心,或覺得哪有我講得那麼輕鬆?!那出發前可以先致電到你要去辦理結婚登記的戶政事務所,一一詢問清楚再出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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